大河网讯(记者刘高雅)国家助学金评选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评选因素,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位于前10%……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23年河南省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高校应在11月30日之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认定要求出炉助学金评选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因
《通知》要求,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评选因素。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国家和河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主动收集、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完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要聚焦特殊群体。要聚焦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灾情严重地区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针对性制定帮扶方案。重点摸排受暴雨洪涝等影响的学生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全力确保受灾学生应助尽助。
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提供啥证明?《通知》明确,积极引导学生自愿提出认定申请,如实填报材料,告知学生或监护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各高校要全面发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将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中。
专本硕博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
如何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应助尽助”?《通知》提出,高校可结合实际,对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在一定幅度内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实际评选人数与下达总人数相比,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5%。对因汛受灾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等次资助。对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管理绩效较好的院系,各高校要在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通过各类资助措施的优势互补,提高政策实施的综合效果。
《通知》明确,对在本省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校内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足额提取和支出。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
严格信息核对和资金发放。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名单经批复或备案后,各高校须严格按照名单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发放过程中须优先使用中央资金拨付。
受助期间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可于复学后恢复发放
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怎么办?根据《通知》,研究生自休学、离校当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复学当月起,恢复发放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可取消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取消和新增的学生情况需分别填入调减表和调增表,学年末报省资助中心备案。
同时《通知》强调,要加强服兵役学生信息和相关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确保退役士兵学生应享受的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等精准发放到位。
在当今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下,为确保各高校强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不断提高资助管理信息化水平,《通知》还明确,要提高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应用水平,明确责任人员,配备专业设备,确保按时、有序开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线上评审工作。